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主任由学校党委书记担任,副主任分别由学校党委常务副书记、分管教师思政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和分管人事工作的副校长担任,成员为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纪检监察部门人事处本科生院研究生院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科学技术协会)社会科学研究处校工会主要负责人。

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研究审议学校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重大事项,指导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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